中心各课题组、相关科研人员:
为严格保障实验动物质量、生物安全与动物福利,规范IVC动物房使用秩序,杜绝提前订购、无序入笼等行为,现就IVC动物房使用及动物订购准入流程严格执行如下要求:
一、使用前置条件(缺一不可)
1、必须完成线下培训及考核:所有拟使用IVC动物房的科研人员、操作人员,必须参加中心组织的线下专项培训,经理论实操考核合格并取得授权后,方可具备使用资格。未参训、考核不合格人员,一律不得办理动物进入流程。
2、订购实验动物前必须提前确认笼位资源,必须先行咨询中心确认IVC现有笼位余量,笼位确认后方可启动动物订购流程。严禁未核实笼位、盲目订购动物,给您带来损失。
二、动物订购与准入唯一流程
线下培训考核合格→咨询确认可用笼位→正式订购动物→按规定办理入房。未完成上述全部流程的,所订购动物一律禁止进入IVC动物房,实验动物中心不予接收、不予安置。
三、违规后果(严格执行)
凡违反本通知要求,未培训考核、未确认笼位擅自订购动物,导致动物无法入房、滞留、处置困难等情况,所产生的全部经济损失、实验延误、动物处置责任及相关风险,由课题组、个人自行承担。
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严格执行,请各相关人员务必遵照流程办理,共同维护实验动物中心管理秩序,保障您实验动物的安全。
联系人:朱云/张海珍老师
实验动物中心
2026年09月02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