校内外各相关单位及人员:
为进一步加强实验动物屏障设施规范管理,保障动物福利与实验质量,维护中心安全有序运行,根据国家及学校相关管理规定,结合工作实际,我中心制定了《贵州医科大学实验动物中心屏障设施内违规行为处理办法(试运行)》。
该办法现已正式发布,自即日起试运行。请所有进入或使用本中心屏障设施的教师、学生、科研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,认真阅读、自觉遵守。对于违反规定的行为,中心将依据本办法进行处理。
特此通知。
实验动物中心
2025年12月11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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