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实验动物领用通知
全院各位老师/同学:
为了进一步加强实验动物管理工作,提高实验动物质量标准,满足教学科研工作需要,学校“校行发〔2013〕44号”文件精神,现已成立“贵阳医学院实验动物伦理委员会”。凡是课题涉及实验动物的老师/同学,必须严格执行下列规定。
1、领取实验动物之前一周,向贵阳医学院实验动物伦理委员会提出申请,纸质版三份递交到贵阳医学院实验动物中心,电子版发送到gyllwyh@163.com,编号由实验动物中心分配并填写。
2、需递交相关审查资料如实验方案、课题标书(复印件)等。
3、待“贵阳医学院实验动物伦理委员会”审查通过后方可领取实验动物进行动物实验。
4、凡是无委员会的教授、副教授等委员审查并签名同意的任何研究生或本科生的动物实验,一律禁止在设施内开展。
5、凡教学领用动物,每学期开学前两周须向动物中心申报纸质教学用动物计划表,须由教务处负责人签字并加盖教务处公章方可领取。
6、有关文件下载请登录实验动物中心网页。
7、该规定于2013年9月1日起执行。